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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2013年简化程序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2013年简化程序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员批复,结合我开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简化程序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
根据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2013年简化程序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员批复,结合我开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简化程序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见《毕节经济开发区简化程序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员职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简化程序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监督指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6月19日至6月25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毕节经济开发区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7日至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毕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政治部(毕节经济开发区小坝镇金钟村沙冲路30号) 3、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由毕节经济开发区政治部具体负责,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网上报名。 4、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正式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或电子照片; (5)报名要求:报名时,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并承担相应责任。 5、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6月29日。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在中共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的指导下,由中共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工委政治部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面试 (一)经资格审核合格者作为面试人员。面试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毕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政治部聘请相关专家组建考官组负责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2 013年7月7日上午9:30 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领准考证时间:2 013年7月6日 (二)面试按招聘职位分别进行。面试以现场回答问题为主,现场评分。 (三)面试评分办法:面试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 (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一)面试成绩60分以上者,分别按照各职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 :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职位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加试一次面试,以加试成绩得分高的一位确定体检。体检不合格所空职位,不依次递补体检。 (二)体检由毕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政治部统一组织。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政审 (一)考核原则: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二)考核程序及要求: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工作由毕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政治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政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德、能、勤、绩"。以应聘人员业务能力、学籍档案和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为主。考核不合格所空职位,不依次递补。 (三)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政审不合格,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被开除人员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4、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5、在201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6、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七、聘用 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毕节经济开发区政治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后,受聘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并在五年内不得报考其他单位或调离。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引进程序、公开考察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九、以上未尽事宜,由毕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政治部研究决定。 十、监督、咨询电话: 0857-8222297(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调配科) 0857 -8225505(市纪委纠风办) 0857-8469258(开发区政治部) 毕节经济开发区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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