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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9月引进研究生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株洲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数与岗位 株洲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岗位1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株洲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数与岗位 株洲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岗位1人,从事律师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省户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与专业要求:法律专业,有司法考试资格或法律服务相关资格,有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五)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9月17日至2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二)报名地点:本次招聘不接受网络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株洲市司法局政治部(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桥河西桥头鼎诚大厦1106室) 联系人:符致臻,电话:0731-28685330 (三)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附后,可下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服务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后即可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程序 分笔试、面试2个环节进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笔试、面试均按100分计分。笔试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再确定进入下一步环节。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审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的原则确定政审及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如因政审或体检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顺延。 六、录聘手续 拟聘名单由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提交相关部门核准同意,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录聘手续。拟录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作自动弃权处理。 监督电话:0731-28681083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31-28685331 纪检监察室 株洲市司法局 201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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