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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米易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米易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米易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关于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人事考试网(www.pzhpta.gov.cn)、米易县公众信息网(www.scmiyi.gov.cn)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6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2016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7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聘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18周岁-30周岁(即19841120日-19971120日期间出生)之间;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米易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相同。

5.在职人员报考者,须征得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人事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而单位的。

二、招聘单位、名额及其他条件

见《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米易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考设置了两个报名点:

20151117日-1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在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考试中心窗口)报名;

20151120(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在四川传媒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成都市高新西区团结学院路67号)报名。

(二)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

考生如实、准确填写《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米易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此表双面打印)各项内容。

报考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时考生所填写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资格证书、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真实可靠,所选考试科目、岗位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真实有效。考试时凭本人准考证和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学生证和驾驶证等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如因填报的各项信息有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使用,由本人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名所需资料:

1)高校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高校出具的证明其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的证明材料);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3张;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在职人员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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