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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荔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招聘办法

发表于:2024-05-02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2日,2016年荔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招聘办法事业编招聘网(www.shiyebian12306.com)快讯(一)报名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2、报名时间:2016年5月5日(星期四)上午

2016年荔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招聘办法

事业编招聘网(www.shiyebian12306.com)快讯


  (一)报名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6年5月5日(星期四)上午9:00至5月9日(星期一)17:00,共5日;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

  4、报名审核: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笔试;

  5、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填写的身份证明、教育情况、工作情况、计生情况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6、每个岗位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管理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专业技术岗位报考人数若未达开考比例,延长2天报名时间,延长报名结束后,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

  (二)考试及资格审查。

  1、笔试。

  (1)打印准考证,5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范围: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时间为120分钟,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招聘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4)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rssgz.gov.cn)进行查询;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

  2、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具体时间于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审查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建设中心(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宝源中约30号)。咨询电话:020-81574012;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进行。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准考证、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②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有效期内的暂缓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期内的暂缓就业协议书;

  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③有具体工作经历(经验)要求的职位,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经验)年限要求的职位,需提供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社保缴纳单位与工作单位需一致;

  ④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按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

  ⑤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②-⑤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5张;

  接受资格审查的人员,如在审查期间不能提供齐全的材料或无法提供所需资料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接受资格审查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技术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过程中有不通过资格审查或主动放弃资格者,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即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

  3、面试。

  (1)时间:具体时间于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建设中心(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宝源中约30号);

  (2)面试形式:根据招聘岗位需要,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按抽签顺序进行;

  (3)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4)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考生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环节,具体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比例折算后相加得到的考试总成绩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并接受考生电话查询,查询电话:020-81574012。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在指定时间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者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者,将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能递补2次。

  如统一体检时为孕期不能进行体检的应聘者,待其按照体检要求可以进行体检时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若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放弃考察的,则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递补1次。

  进入考察的人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dgdc.edu.cn)有效查询凭证,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鉴定证明(2016年应届毕业生生除外),或留学人员管理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认证材料。无法提供有效查询凭证或鉴定证明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

  (五)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考察合格的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放弃聘用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本次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工龄满1年或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1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将解除其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为省外的,需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后,方可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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