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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改革委所属事业单位省信息中心(省电子政务中心)公开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贵州省信息中心简介一、省信息中心(省电子政务中心)的属性省信息中心是根据省人民政府"(88)黔府通172号"批复,以原省经济信息管理办公室和省计委电子计算中心为基础建立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委托省计委(现
贵州省信息中心简介

一、省信息中心(省电子政务中心)的属性
省信息中心是根据省人民政府"(88)黔府通172号"批复,以原省经济信息管理办公室和省计委电子计算中心为基础建立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委托省计委(现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管。根据省委"黔干任(2005)262号"通知,于2005年9月成立省信息中心党委。2009年10月省编办以(2009)153号文批复同意,省信息中心加挂省电子政务中心牌子。省信息中心所需经费列入省财政全额事业费开支。
二、内设机构
省信息中心内设8个处(室):即办公室、人事处(党委办公室)、综合处、信息处、预测处、计算机与通信处、数据库与程序管理处、网络管理处。以上内设机构均为正县级规格。
三、省信息中心和省电子政务中心的主要职责任务:
(一)为省委、省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等综合部门以及各企事业单位提供信息技术和信息咨询服务。
(二)负责协调全省经济信息系统对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及总体规划提供数据预测、监测和分析服务。对经济运行中的重点、难点、热点等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分析,提出对策建议,为省委、省政府等提供信息决策支持。
(三)组织开展信息技术攻关、技术培训以及信息技术的应用与推广工作。
(四)组织和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全省经济信息需求、信息源构成、信息指标体系和信息标准规范化等基础技术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抓好信息管理法规和网络安全保密工作。
(五)组织开展国际、国内和省际间的经济信息、技术的合作与交流活动。
(六)负责全省电子政务外网的总体规划、设计、实施、相关资源配置、技术标准拟订、安全认证及监测工作,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
(七)承担省委、省政府、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以及国家信息中心交给的其他任务。
招聘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其中,经济预测类1名,刊物编辑1名;计算机软件开发和应用人员2名;计算机网络运维管理人员4名。
具体招聘的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8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以及所需材料和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
时间:定在2013年4月19日、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两天报名。
地点:贵州省信息中心一楼大厅。(紫林庵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院左侧)
填写《贵州省发改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二);
2.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1张;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调整或取消。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应聘人员凭相关证书免交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省发改委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为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主要内容范围:相关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具体的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主要测试文明举止、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工作责任心和工作应变能力、团结协作精神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根据笔试情况公示,通知具体面试的时间。
面试地点:省信息中心三楼会议室
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必须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截止2013年8月1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由于聘用人员的原因导致不能被聘用的,经省信息中心商省人社厅研究确定,依次进行递补工作,递补终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在省发展改革委的统一指导下,在省信息中心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5283364 监督电话:0851-5280506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省信息中心商省发改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附表:
1.《2013年贵州省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8043.doc
2.《贵州省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2804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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