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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方案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2012年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永州市零陵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工作人员(非编制内)10名,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聘用原则 坚持公开、
2012年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永州市零陵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工作人员(非编制内)10名,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聘用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面试、考察和试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实施 整个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的规定,共同组织实施,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安排。 聘用人员经面试合格后,签订临时聘用合同,一年一聘。 符合条件的按相关程序可以办理入编手续。 三、聘用方式:面向社会实行公开聘用。 四、聘用计划 共3个职位,10名工作人员。其中区接待科工作人员2名;区旅游局、区文化局下属事业单位导游人员6名;区新闻中心新闻采编人员2名。详细情况请见《永州市零陵区公开聘用非编制内工作人员职位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热爱所报考的行业;(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近三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大专和本科毕业生,被辞退 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2、各职位具体的学历、年龄、专业及其它要求详细情况请见《永州市零陵区公开聘用非编制内工作人员职位表》 3、年龄计算截止2012年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 2012年5月1日至5日。 3、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区接待科工作人员职位。 联系人 罗盼生 13974637097 (2)区旅游局、区文化局下属事业单位导游职位。 报名地点:区旅游局 位于区政府大院新办公楼 联系人 周艳梅 0746-6223779 13789208662 朱巨凤 13135279709 (3)区新闻中心采编职位。 报名地点:区新闻中心 位于区政府大院新办公楼 联系人 张兴国 13974676700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区人事局进行复核。 (四)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提交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及其它资格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六、面试和体检 资格审查合格者按有关程序组织面试和体检。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八、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聘用期月工资1200元-1600元,并办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 中共零陵区委组织部 永州市零陵区人事局 永州市零陵区接待科 永州市零陵区旅游局 永州市零陵区文化局 永州市零陵区新闻中心 2012年4月13日 2012年零陵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编制内工作人员职位表
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职位人数专业要求学历要求年龄要求其它要求
区委办区接待科工作人员2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25周岁以下普通话流利,热爱接待工作,适合接待工作。
区旅游局区文化局下属事业单位导游人员6旅游及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28周岁以下有导游证,普通话二等乙级以上。
宣传部区新闻中心新闻采编人员2新闻采编及相关专业普通话二等乙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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