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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金沙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30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30日,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促进全县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原毕节地区人事局《关于印发<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毕署人字〔2006〕131号)规定,经县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促进全县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原毕节地区人事局《关于印发<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毕署人字〔2006〕131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 招聘条件、办法及岗位详见《金沙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金沙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金沙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计局派驻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说明书》。 咨询电话:0857-725276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 监督电话:0857-7221487(县纪委执法室) 附件:1、金沙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金沙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3、金沙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计局派驻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说明书  4、金沙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金沙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月18日 金沙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 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列入面试、体检、考核、选岗、聘用的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核、选岗、聘用,否则列入不诚信人员,今后三年内不得在金沙县参加录聘用考试。 应聘人员如放弃某一环节,或笔试、面试成绩为"0"分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金沙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4.《岗位一览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校在读的大学生,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4)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到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禁考期限未满的人员。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8)金沙县机关、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截止2012年12月31日,合同期限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及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信息发布 《简章》及《岗位一览表》于2013年1月18日至2月17日发布。 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金沙党建网、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如因应聘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18日至2月2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如遇休息日报名工作照常进行,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及地点:报名采取现场诚信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在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大厅(金沙县长安路弯弯桥水上办公楼一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抽调专人负责报名工作。 3.报名事宜: 应聘人员根据《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金沙党建网、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金沙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用A4纸打印后,在"应聘人员签名"或"代报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贴上应聘人员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6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将填写好的《报名表》交报名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调整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其应聘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招考办公室负责考试考务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书目和考试范围,也不指定和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60%、《申论》占40%,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60%+《申论》考试成绩×40%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3年3月7日至3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到报名处领取。 笔试时间:2013年3月9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09:00 -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 -17:30 《申论》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1. 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如有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在相应岗位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 资格复审地点设在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大厅(报名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招聘计划数与应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其当日当场所在面试室面试成绩平均分(以下简称"面试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平均分=本面试室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之和÷本面试室实际参加面试人数)。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作为体检对象;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以《申论》笔试成绩高的作为体检对象;考试成绩完全相同的,则对成绩完全相同的应聘人员重新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的作为体检对象。 应聘人员体检前提供以下资料: 1.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证明材料; 2.已婚人员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加盖当地县以上计生行政部门公章)。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疗机构的体检结论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在考核前提供人事档案及有关材料。 考核采取查阅个人人事档案资料、实地考察、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等情况。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资格复审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评定材料。 经审查,报名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作为考核不合格。经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及聘用 1.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列入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金沙党建网、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2.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经主管部门审查、人社部门鉴证后,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报考08和09岗位(金沙县统计局派驻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再按所选岗位办理聘用手续。选岗工作由金沙县统计局组织实施,具体岗位详见《金沙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计局派驻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说明书》。 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合同的,在本次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否则后果自负。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三年,三年内不得调整工作岗位,也不能参加任何录聘用考试。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如应聘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自行放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工作不进行递补。 十、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组织领导 成立金沙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招聘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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