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白云区太和镇公开招聘党建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太和镇政府编制外合同人员管理试行办法》,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白云区太和镇决定公开招聘相关编制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党建工作人员1名。
二、职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具有较强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4.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行政管理或文科类专业、熟悉党务基本知识优先;
6.中共正式党员。服从大局,作风纪律强。
(二)相关职位资格条件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招考的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6日至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太和镇人民政府组织人事办公室(地址:白云区太和镇朝亮南路22号);
3、报名人员须提供的资料和证件:
(1)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计生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身份证正反面须复印在同一A4纸上,户口薄的家庭页与个人页复印在同一A4纸上。)
(2)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短期内不能提交此类证明,需在签订合同前补交。
(3)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4)《太和镇公开招聘编外合同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注: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 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参加考试。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由镇组织人事办电话通知。
(三)考试
1、考试分笔试、面试、机试三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机试2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2、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考核
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如考核不合格,可在总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镇政府公告栏处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试用期由镇政府进行考评,合格者给予聘用,由用工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若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太和镇政府编制外合同人员管理试行办法》执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区统一招聘的党建指导员的标准,每年的薪酬约为7万(含五险一金)。
联系人:范小姐 联系电话:87423798
附件:《太和镇公开招聘编外合同人员报名表.doc》
太和镇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