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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惠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惠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规定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惠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
惠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规定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惠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单位简介 强制隔离戒毒所是惠州市公安局的直属行政单位,主要职能是依法通过行政强制措施,对吸毒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进行生理脱毒、心理矫治,身体康复和法律、道德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三、招聘岗位(见附件1)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4)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6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18号惠州市公安局政治处人事科913。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有关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张,填写并递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领取准考证。 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将所有报名资料送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复审。 (三)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和专业知识等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公安信息网公布。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 面试人选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和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行面试。不足1:3的比例时,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员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能力及相关专业能力,惠州市公安局成立面试评审小组,考官人数9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根据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四)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体检办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若体检结果出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未列明的情况,则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五)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 察, (六)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拟招聘人选名单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咨询单位:惠州市公安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752-2868365 附件:1、惠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惠州市公安局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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