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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1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根据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疆检验检疫系统3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一)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为18周岁以上、
根据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疆检验检疫系统3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至1993年1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12年应届毕业生也可参加此次招聘工作。

8、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及其他不符合条件人员不得报考。

以上为总体要求,具体查看发布的各职位要求。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日至2011年11月11日(休息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1)乌鲁木齐地区报名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116号,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四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991-4640471 联系人:尹晓邢

(2)伊犁地区报名点:伊宁市伊犁河路304号伊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楼二楼;

联系电话:0999-8326840 联系人:庄晓文

(3)喀什地区报名点:喀什市艾尔斯兰汗路138号,喀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楼四楼4005房间;

联系电话:0998-2659678 联系人:毛颖慧

(4)博州地区报名点:阿拉山口口岸准葛尔南路5号阿拉山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楼三楼;

联系电话:0991-6995601 联系人:王春国

(5)阿勒泰地区报名点:阿勒泰市解放南路4号阿勒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楼二楼;

联系电话:0906-2124904 联系人:余永杰

(6)塔城地区报名点:塔城市巴克图路塔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楼一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901-6271598 联系人:孙保华

(7)库尔勒地区报名点:库尔勒市石化大道39号库尔勒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楼3楼;

联系电话:0996-2252640 联系人:王鹏举

(8)阿克苏地区报名点:阿克苏市解放中路20号阿克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楼二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7-2556042 联系人:沙建新

3.报名要求: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等证件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填写《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一式二份,并贴好照片。

4.资格审查:由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在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上发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5、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考生应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1:3。若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3人的,考生笔试分数低于60分,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由新疆检验检疫局在乌鲁木齐统一组织。

1、笔试科目及主要内容:笔试科目为本职位专业及文字写作知识。本次考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月11日19日

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新疆检验检疫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新疆检验检疫局。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

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线60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未达合格线的,取消录用资格。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出现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可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也可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招聘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考察如出现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员,此岗位招聘名额取消。

五、公示、录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报经新疆检验检疫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疆检验检疫局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事业人员录用手续。

六、其他

1、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期间为检验检疫在编正式职工,列事业编制。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信息,我们将在新疆检验检疫局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991-4640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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