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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遴选工作人员公告(2人)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2名(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市、县(市、区、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2名(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市、县(市、区、园区)两级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 三、遴选条件 1.已登记为公务员的工作人员; 2.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品行端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有较高的理论素养、业务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法学类专业;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两年(含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时间、年龄计算均截止到2015年11月1日。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12月10日至12月21日。 3.报名、资格初审程序和要求:报名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定向动员进行。报名者在网站(邓小平故里.广安人大网、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下载并如实填写《广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前锋区报考人员需经前锋区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到市人大机关办公楼1号楼212室报名,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 0826-2399232 18227973101 4.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市人大机关办公楼1号楼212室领取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1.开考比例: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不低于1:5。 2.计分办法:满分100分,考试分笔试、面试和考察考核。笔试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3.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按照笔试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笔试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请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鲜章)。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邓小平故里.广安人大网、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5.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具体事宜在邓小平故里.广安人大网、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告。 (三)体检及考察考核 1.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考察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试用 1.公示:在考察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若高分相同的,先后以笔试、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若名次靠前的放弃,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并在邓小平故里.广安人大网、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2.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顶岗试用6个月。 (五)调动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情况,按程序报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五、本公告由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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