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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关于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系娄底市旅游外事侨务局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
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系娄底市旅游外事侨务局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专业知识和技能; 5、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报考条件; 6、符合《招聘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中的年龄要求及其他条件;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楚; 二、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娄底"一报一台二网"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报名开始日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及拟聘人员均在娄底市人社局、娄底市旅游外事侨务局的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合成成绩、拟聘人员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5日至19日(共5天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及程序:娄底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办公室(具体地址:娄底市娄星区湘中大道市政府大院3号楼3楼3308室,联系人:刘红文,联系电话0738-8313881)报名,先领取《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由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网上毕业证查询)。 3、报名要求。所有报名人员必须由本人报名,不能由他人代报。报名人员必须持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推荐表,但考察前须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4张2寸免冠彩色近照,报名时实行数码摄像。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报名所需条件详见《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报名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在收到领取准考证通知3日内到娄底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办公室(308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5、开考比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都必须达到1:3。 对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该岗位不开考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特殊岗位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公共知识考试范围: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知识考试范围:文秘岗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外事侨务法律法规、写作等测试;翻译岗位:英语测试等。笔试综合成绩按公共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的比例合成,折算后的公共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和笔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笔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见准考证。 (四)面试 面试人选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以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和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知识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对达不到该比例而出现1:1的比例参加面试的,须经市人社局同意,但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评委为7人,不设单位评委,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参加公开招聘考生的综合成绩均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折算后的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的递补总数不超过一次。体检医院由组织体检的部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如确需变动标准的体检项目须在方案和公告中明确)。体检费用由受检人自理。体检的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定为综合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时并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对象:①因违反有关规定和劳动人事纪律,被原单位解聘和开除的;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③在纪律处分期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④因违法违纪被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⑤受刑事处罚的;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⑦有其它不宜聘用情形的。 如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则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1次。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工作完成后,由市旅游外事侨务局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娄底人事信息网和娄底市旅游外事侨务局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审批与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一年(已参加了工作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及时转正定级,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包括应聘人员弄虚作假),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与我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解除聘用合同并予清退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方案未明确的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娄人社发〔2014〕68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一览表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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