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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 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现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现将我市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1、招募计划 2016年全市"三支一扶" 招募计划为17名,其中湘潭县8名、湘乡市4名、韶山市2名、雨湖区3名。 湘潭市2016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信息表
服务地岗位 类别招募人数岗位代码招募专业要求备注
(县、市、)
湘潭县8100101不限湘潭县、韶山市、雨湖区统一招募13名,招募后由市三支 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分配去向,县市安排具体服务岗位
韶山市2不限
雨湖区3不限
湘乡市扶贫1100201法律类湘乡市安排具体服务岗位
1100202经济财务类
支教1100203不限师范类专业或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其他专业。湘乡市安排具体服务岗位
支医1100204医学类需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证。湘乡市安排具体服务岗位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岗位招募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方能开考,特殊岗位经研究可放宽至1:2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募计划,在县(市)、区内进行调剂。调剂相关事宜,在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2、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为湘潭生源的2014、2015、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3、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重点招募农村基层急需的农业、医学、师范等类毕业生;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4、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服务期限为2年。 二、招募原则和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步骤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2015年6月24日8:30-12:00,14:30-17:00。 报名地点: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院(原市人事局)一楼湘潭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湘乡市人才交流中心、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奖惩股。 报名时请持《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附件1),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核时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招募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募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其报考资格或不予招募。 2、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 笔试时间:2016年 7月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的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6月30日-7月1日8:30-17:00 领取准考证地点:湘潭市人力资源考试院(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院三楼312室) 3、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募计划与面试考生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体检 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标准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实施。 5、考察 考察由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协调工作管理办公室组织,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6、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招募对象。拟招募名单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湘潭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7、招募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招募人员,填写《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2),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派遣并进行岗前培训,办理招募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湘潭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731-58568158 湘潭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0731-58568994 湘潭县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0731-57884924 湘乡市人才交流中心 0731-56783708 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1-55681980 湘潭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6年6月12 附件1: 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 学校名称: 学校所在市州:
姓 名性 别
民 族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码
院(系)专业学历
入学前户 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服务意向□教育 □农技 □卫生 □扶贫 □青年工作(限选一项)
是否服从分配 □服从 □不服从
报考服务单位、服务岗位及岗位代码
学校意见(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
市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 办公室意见年 月 日
备 注
注:此表可复制 附件2: 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学校所在省(区、市): 学校名称:
姓 名性 别
民 族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码
学 历院(系) 专 业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家庭通信地址家庭电话
服务意向□教育 □农技 □卫生 □扶贫 □青年工作(限选一项)
是否服从分配 □服从 □不服从
服务去向 (服务地、 服务单位)
个人简历
大学期间 奖励和处分

本人承诺1.本人自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保证本 人相关信息真实。 2.本人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前往相应服务地报到,并 服从岗位分配,除不可抗拒外,不以任何理由拖延。 3.服务期间,本人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高校毕业生"三 支一扶"计划的管理规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4.服务期满,按时离岗,并做好工作交接。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院系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州)"三支一 扶"工作协调管理 办公室意见
省级有关部门 审核意见
省级"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 办公室意见
备注
注:此表可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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