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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娄底市娄星区纪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为进一步加强娄星区纪委执纪监督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区委和区编委会同意,娄星区纪委面向全市公检法系统和纪检监察系统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行政岗位人员1名,事

为进一步加强娄星区纪委执纪监督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区委和区编委会同意,娄星区纪委面向全市公检法系统和纪检监察系统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行政岗位人员1名,事业岗位人员1名)。有关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 2、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3、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且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报考行政岗位要求为在编在岗且已进行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的人员;报考事业岗位要求为行政编制人员或具有干部身份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二、选调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登录娄星在线(www.ldlx.com),点击"纪检监察"页面下载《娄星区纪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携带有关资料到娄星区纪委组织部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娄星区纪委组织部、娄星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行政岗位和事业岗位分类报名、统一考试、分类录取。 4、考试考察。 (1)笔试。不指定笔试范围,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开考比例不小于1:3,若岗位选调计划人数与报名参考人数之比未达到1:3的,则取消相应岗位的选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名额1:2的比例进入面试。 (3)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确定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与选调岗位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综合材料,如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有其他问题,则取消选调资格,按总分排名顺序递补考察对象。 5、体检。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则按顺序递补。 6、公示。经研究审定确定拟选调人选,在娄星纪检监察网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不良反映或经查实反映不实的,依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2日-7月4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娄星区纪委组织部 8219015 13973812341 3、所需资料 (1)《娄星区纪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可登陆"娄星纪检监察网"站下载,并提供1寸彩照3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行政岗位需提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报考事业岗位需提供本人编制表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考生必须确保报考信息全面、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娄底市娄星区纪委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附件:娄星区纪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娄星区纪委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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