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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新港街招聘合同制厨房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30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30日,海珠新港街招聘合同制厨房人员公告因工作需要,按照《新港街道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厨房后勤服务人员1名。一、招聘职位和数量厨房后勤服务人员1名。二、招聘范围和资格

海珠新港街招聘合同制厨房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新港街道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厨房后勤服务人员1名。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厨房后勤服务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范围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有广州市居民常住户口(不含番禺、南沙、从化、增城、花都户籍),新港街辖内困难居民优先录取。

(二)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6月1日后出生)。

(三)政治思想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四)热爱街道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

(五)从事饭堂厨房服务工作。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6年6月8日(周三)上午8时30分起,额满为止。

2、领取报名表地点:新港街道办事处值班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5号1楼)。

3、报名表送交地点:新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5号3楼)

4、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填写《新港街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可由他人代报名,代报名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进入面试和考核。

(四)面试和考核

  时间另行通知,地点:新港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五)政审及体检

  按招考职位与面试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政审、体检人选,体检由街道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政审期间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政审、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六)确定录用人选

三、录用手续和待遇

  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正式录用后,按照街道有关规定执行待遇。

新港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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