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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37人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2015年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37人公告 我公司是注册于伟人故里-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的家乡广安市,是今年4月广安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跨行业、跨部门改革整合原8家检验检测机
2015年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37人公告 我公司是注册于伟人故里-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的家乡广安市,是今年4月广安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跨行业、跨部门改革整合原8家检验检测机构基础上,在全国全省率先组建成立的第一家综合性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隶属于广安市委市政府直接管理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下设交通工程检测、建设工程检测、计量测试、产品检验、食品药品检验、特种设备检验、机动车检测、尾气检测8家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2亿元,现有检测设备价值5282万元,检测场地68亩,办公用房14616平方米,检测参数1069个。公司主要从事产品、工程、环境质量检验检测、鉴定及研究,计量器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鉴定及研究,机动车综合性能、环保尾气、安全性能检测,相关从业人员培训,认证,工程咨询、检验检测相关工作咨询及服务。现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共3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其他专业技术证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证明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考聘环节或不予聘用,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报考者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上述人员的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15年12月29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共37名,其中:集团公司本部招聘7名;子公司招聘30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范围、对象、条件等见《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网络等多渠道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12日(工作日时间),现场报名地点:广安市兴安上街盐业公司办公楼3楼(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网络报名电子邮箱:52386261@qq.com。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职位表"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下载报名表,真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后打印并签字确认,携带报考者本人身份证、证书、各项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白底)2张到现场报名地点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经准集团公司任何职位。 (二)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招考职位表"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下载报名表,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在报名表指定位置粘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彩色照片(格式为.jpg格式,白底、大小为20KB以下)。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网络报名电子邮箱。在报名截止日前携带报考者本人身份证、证书、各项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白底)2张到现场报名地点进行确认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经准集团公司任何职位。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在现场提交报名资料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 (四)职位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该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并在广安公共招聘网公告。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6年1月18日至1月19日到公司现场报名地点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考纲:按照岗位性质进行分类考试。综合类岗位(文员、业务员(2)、综合文秘、纪检监察、人事劳资)考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写作)。专业技术岗位(除文员、业务员(2)、综合文秘、纪检监察、人事劳资以外的岗位)考检验检测行业通用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23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加分政策: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区市县、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且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1月25日前将身份证、准考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立功受奖证书和表彰文件)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联系电话送交现场报名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5.笔试成绩公布:按照笔试成绩折合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笔试成绩名次,笔试各科成绩及名次于2016年1月29日在广安公共招聘网上公布。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6.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折合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或《专业基础知识》成绩×40%+笔试政策性加分。笔试折合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二)面试 根据职位录取名额的2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及具体事项在广安公共招聘网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安公共招聘网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根据工作经历确定。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或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一律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规定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 体检具体事项在广安公共招聘网公布。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围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报考资格等进行,根据情况可结合实际增加考察内容。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的缺额,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规定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广安公共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按国家规定履行劳动关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在公示期间、录用审批环节、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录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并设置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15397698007 监督电话:18086982628 九、本公告由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 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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