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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所属四川医科大学等5个单位2015年12月招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事项的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所属四川医科大学等5个单位 2015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事项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我厅所属四川医科大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所属四川医科大学等5个单位 2015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事项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我厅所属四川医科大学、成都医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成都西藏中学、四川省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管理指导中心2015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排名)及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时间和地点 具体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分别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本人。未按电话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集合地点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二)体检标准 四川医科大学、成都医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管理指导中心招聘工作人员以及四川省成都西藏中学非教师岗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四川省成都西藏中学教师岗位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 体检中涉及的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1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 2.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体检人员体检前一日忌吃油腻食物、禁止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饮,须空腹; 4.参加体检的考生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四)联系方式 四川医科大学:王老师,0830-3160509 成都医学院:陈老师,028-62739221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文老师,0825-2914997 四川省成都西藏中学:邓老师,028-85182465 四川省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管理指导中心:张老师,028-86667565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所属四川医科大学等5个单位2015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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