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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湘潭市档案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湖南人事考试网快讯:因工作需要,市档案局决定面向全市组织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文字综合职位1名,列局机关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档案和数据管理职位1名,列第二
湖南人事考试网快讯:因工作需要,市档案局决定面向全市组织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文字综合职位1名,列局机关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档案和数据管理职位1名,列第二档案馆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湘潭市(含县、市、区)行政区划内机关或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2016年9月30日;   3. 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 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 文字综合职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专业不限。档案和数据管理职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学位),专业不限;具有下列专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科学和技术、信息安全、管理科学与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图书情报、档案管理及相关专业;   6.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7. 身体健康;   8. 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 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确定选调人员、公示、调入等步骤进行。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6年9月19日上午9点至9月30日下午17点。   2.报名方式及地点:现场报名地点为湘潭市档案局人教科(地址:湘潭市体育中心西门115室,电话:55550370,联系人:谭英);网络报名的,将报名表连同相关资料电子版本发至人教科相关邮箱:372856740@qq.com。   3.需提交的资料:   (1)《2016年湘潭市档案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可在市人社局门户网或市档案局政务公开网http://www.xtda.gov.cn/index.shtml网下载或报名地点领取空表填报,一式两份,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附电子寸照);   (3)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身份证明;   (4)其他有关能证明其能力、业绩的材料。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在报名时审查有关资料;通过网络报名的于2016年10月9日8:30至17:30对有关材料原件进行复核审查。在报名时间内提供资料不全者视同资格审查不合格。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若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则取消本职位选调。   (三) 考试:分别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10月中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的最低开考比例为1:3。主要考综合知识、文字写作能力及档案和数据管理相关专业知识等(其中综合知识、档案和数据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占30%,文字写作能力占70%)。笔试结束后,每个职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者并列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的最低开考比例为1:2。面试前需出具《同意报考和调出证明》(可在市人社局门户网或市档案局政务公开网http://www.xtda.gov.cn/index.shtml下载或报名地点领取空表填报,一式两份,见附件2),无法提供证明则按笔试成绩排名递补。   (四)考察:每个职位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每个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包括进一步审查考察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和编制性质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敬业精神、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如考察对象有不适宜选调的情况,则按该职位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五)体检:对所确定的考察对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列为不适宜选调的情况。   (六)讨论决定、公示: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经湘潭市档案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七)调入:拟调入人选经公示7天后,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调入手续,调入人选需与湘潭市档案局签订服务五年承诺书;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经核实后取消拟调入资格,如需递补则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并组织考察和体检,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   未尽事宜,由湘潭市档案局人教科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 湘 潭 市 档 案 局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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