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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宜宾市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宜宾市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的公告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四川省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
宜宾市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四川省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会[2016]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高级资格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符合原四川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4】102号)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考试科目
(1)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3个科目。考生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2)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生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四川省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四川省当年参评使用标准成绩证明,该成绩证明只在该考试年度四川省范围内有效。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四、报名方式
(一)四川省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缴费和前审方式,具体流程如下: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生成报名回执表;前一年度报过中、高级考试的人员,进入系统时系统会自动调取上一年已经保存的信息,有变化的地方可以修改,然后生成报名回执表。报考人员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持报名回执表及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加盖鲜章)、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香港、澳门居民还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到网报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并确认。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根据报名回执表上的网络报名注册号进入网上缴费系统完成缴费,网上缴费成功才能视为报名成功。
(二)1991年9月1日后出生的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港澳台考生或军队、武警以及会计从业资格由中央主管单位直属管理的央属驻川单位考生直接持上述证明材料到各报名点现场报名并审核、确认报名资格。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根据报名回执表上的网络报名注册号进入网上缴费系统完成缴费,网上缴费成功才能视为报名成功。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必须审查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的原件,不得以复印件为依据,否则将视情况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各报名点必须留存报名考生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以备省财政厅复查。如果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报名资格的,考试管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考试报名及考务管理后台网址如下:
1.考生报名网址为:http://kzp.mof.gov.cn/;
2.中级报名点审核确认网址:http://test6.acc.gov.cn/bmd;
3.高级报名点审核确认网址:http://test2.acc.gov.cn/bmd。
五、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一)考试方式
根据财政部的批复,我省2016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试点,考试方式为无纸化考试(50岁以上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自主选择纸笔作答或无纸化考试)。高级资格考试实行开卷纸笔方式。中、高级纸笔考试考场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统一设置在成都市,中级无纸化考试考场设在各市(州)府所在地。
(二)考试时间
中、高级资格考试于9月10日-12日举行,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共2个批次。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及科目考试批次及方式
9月10日
(星期六)
9:00-11:30
财务管理
纸笔及
第一批次无纸化
14:00-16:30
经济法
9月11日
(星期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财务管理
第二批次无纸化
9月12日
(星期一)
9:00-11:30
经济法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9月11日,考试时间为9:00-12:30。
六、收费标准
中级资格考试每科收取考务费6元,考试费50元,共计每科收取56元。
高级资格考试每科收取考务费15元,考试费50元,共计每科收取65元。
七、考务日程安排
(一)考试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日-31日,考试管理机构现场审核、确认报名资格以及考生网上缴费时间为3月2日至4月5日。
(二)2016年8月26日至9月9日为中、高级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三)2016年10月25日前,由财政部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统一公布考试成绩。
八、考试用书的征订
2016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较往年无变化,省财政厅委托四川省会计学会承办具体的征订事宜。考生本着自愿订购的原则,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通过考试报名系统自愿选择订购,书款网上缴付。
附件1:宜宾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地址
2016年2月26日

附件1:
宜宾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地址
1、市本级:宜宾市仁和街50号4楼(办公电话:8232642)
2、翠屏区:翠屏区清华街8号2楼(办公电话:8223037)
3、宜宾县:宜宾县翠柏大道112号县财政局4楼(办公电话:6206359)
4、南溪区:南溪区长江大道东段153号区财政局6楼(办公电话:3322274)
5、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106号县财政局2楼(办公电话:2632015)
6、长宁县: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2号县财政局2楼(办公电话:4622262)
7、高县:高县文江镇胜利街47号2楼(高县会计学会办公室)(办公电话:5418362)
8、筠连县:筠连县淀水路131号附2号县财政局3楼(办公电话:7682260)
9、珙县:珙县巡场镇滨河西街北二段151号县财政局4楼(办公电话:4380607)
10、兴文县:兴文县古宋镇环城东路55号县财政局3楼(办公电话:8832135)
11、屏山县:屏山县金沙江大道行政中心7楼(办公电话:570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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