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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机关2015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递补体检及后续工作安排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关于成都市公安机关2015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递补体检及后续工作安排公告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关于2015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公安局

关于成都市公安机关2015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递补体检及后续工作安排公告

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关于2015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递补体检及后续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公告》规定,因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按照此规定,共计递补25人进入体检(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递补体检安排 (一)递补体检时间:2016年3月9日 (二)递补体检地点: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体检部(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署前街9号,位置图见附件2)。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必须于体检当日上午7:30前到上述指定体检地点集中,未在体检当日7:30到指定地点集中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体检。 三、体检标准及后续工作安排 (一)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未在选调机关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项目的,不得进入下一选调环节。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二)递补体检结论将于2016年3月14日电话通知体检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选调单位或本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递补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成都市公安局组织进行考察。 三、考生注意事项 (一)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面试通知书》或《专业测试通知书》、体检费用(约580元)、近期一寸证件照一张(背后注明姓名)及黑色签字笔。 (二)递补体检前请考生保持正常饮食,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需测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备眼镜。体检前三天停止服用感冒、止咳类药物。 (三)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医生和民警的指挥。 (四)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参加遴选的资格。 (五)递补体检全过程必须关闭手机,违者按违纪处理。 (六)递补进入体检的考生应提前做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未尽事宜,请向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电话:028-86407323)咨询。 1.附件1: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2.附件2: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体检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公安局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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