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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湘西州龙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有关通知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按照《2016年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2016年龙山县卫计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案》及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龙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有关安排通知如下,若有疑问,请
按照《2016年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2016年龙山县卫计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案》及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龙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有关安排通知如下,若有疑问,请及时与龙山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联系(0743-6230575)。   1、2016年龙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3、考察定于2016年12月19日至12月30日期间完成。   4、考察根据《2016年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2016年龙山县卫计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案》及相关规定执行。   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5、如考察放弃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体检递补办法依次递补。   6、报考人员应给考察小组提交以下材料: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单位对其本人的综合评鉴材料;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常驻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一份现实表现证明;   (2)、户口所在地政府计生部门出具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材料;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户籍在龙山县的由县人社局统一到公安部门出具);   (4)、考生的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证明材料(由考察对象常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   (5)、考察人员的个人总结材料。   附:1、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的调查材料要求   2、考核对象计划生育证明材料要求   3、考核对象社会治安审查材料要求   4、考核对象直系亲属及其主要社会关系调查材料要求   5、个人总结   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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