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内地2016年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招聘简章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2016年巴州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招聘简章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6】73号)的要
2016年巴州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招聘简章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6】73号)的要求,巴州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其中:教育系统中小学10名,乡镇事业单位8名)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 一、招聘岗位工作职责 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岗位人员(简称内派服务管理教师)根据内地新疆籍学生管理工作需要,由自治区分类派往内地高校、内高班办班学校、内职班办班学校开展学生教育、服务、管理工作。主要责任包括:协助内地院校做好新疆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反分裂反渗透教育工作;配合内地学校做好新疆籍学生的日常管理、服务和心理健康教育疏导工作。协助内地学校做好新疆籍学生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内派服务管理教师在内地工作期限原则上为两年,内派工作期满考核合格的返回原设岗单位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保质保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五)坚持自愿报名、好中选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新疆生源或户籍未就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含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新疆生源或户籍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 3.上述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4.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自治区统一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自治区统一选派赴援疆省市培养在选培期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5)法律、规定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思想觉悟高,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4.热爱教育工作,热爱内地新疆学生培养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和甘于奉献精神; 5.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服从组织安排,组织纪律观念强。 6. 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7月12日至1998年7月12日期间出生,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7.此次招聘凡涉及取得户籍、基层服务期限等资质条件时间界限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招聘报名第一日,即2016年7月12日(含当日)。 四、岗位条件 (一)少数民族非教师招聘岗位须要求具备双语交流能力,既具备民族汉考(MHK)三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民考汉"报考人员应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二)非少数民族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即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应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三)少数民族教师岗位须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和民族汉考(MHK)三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MHK等级水平证书的,在返回新疆工作后一年内须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民族汉考(MHK)三级甲等及以上水平证书。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MHK等级证书的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时间安排 (一)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2016年7月12日12︰00-7月14日18︰30(北京时间,下同)。 网络缴费时间:2016年7月12日12︰30-7月15日12︰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7月15日20︰30-7月16日18︰30。 (二)笔试时间 2016年7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 2016年7月20日18︰00。 (四)资格审查、面试及后续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如遇特殊原因,上述时间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六、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2016年巴州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职位表》。 七、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具体程序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招考采用网上报名。 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职位,具体报名方法如下: (1)登录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bz.xjrs.gov.cn); (2)查阅《报名须知》; (3)签署诚信协议书; (4)如实填写《2016年巴州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5)传送电子照片(证件照,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JPG规格,20K-50K); (6)查询报名确认结果; (7)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资格审查和面试时携带); (8)通过工商银行网银缴纳报名、笔试等规定费用; (9)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6年7月15日20:30-7月16日18:30登录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10)报名笔试费用: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可减免部分笔试费用。 网络报名审核仅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相片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在招聘过程中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二)笔试 1.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涵盖《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方面的内容)。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2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试卷统一采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命制。 3.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2)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4)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网上报名时未填写信息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4.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不合格或存在单科零分、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入闱面试人员须达到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要求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入闱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办公室(团委)的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 (2)"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 (3)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地州市以上组织部门证明; (4)烈士的配偶或子女,须提供审批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件(证明); (5)招聘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MHK等级证等证书的,考生须提供证书原件。 (6)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本职位笔试合格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递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面试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 3.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一律使用汉语答题。 5.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面试费用每人40元。 6.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通过网站公布。体检在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须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内提出复查申请,经批准后统一组织,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生须填写《巴州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考察表》并提交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限7天。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本次招考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招考信息发布 招考信息均通过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bz.xjrs.gov.cn)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九、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州公务员局录用考核科0996-2023319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96-2919693 十、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其他有关事项详见各附件。 附件: 1: 附件1 2016年巴州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招聘职位表.xls 2:附件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报名入口:http://123.232.109.176/wb_xjbazhours/webRegister/index.aspx 巴州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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