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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2016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条件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广东人事考试网快讯:2016年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已经全面启动,根据《2016年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内容,招聘报名时间:截止于 201
广东人事考试网快讯:2016年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已经全面启动,根据《2016年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内容,招聘报名时间:截止于 2016年8月30日,招聘人数为26人,浙江人事网为广大考生全面解读招聘条件,详见《公告》(点击查看)。

​一、基本条件: 1、法官助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和审判纪律,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法学专业毕业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优先; (4)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官助理工作的专业技能;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书记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和审判纪律,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4)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辅助司法警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和审判纪律,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公安专业或退伍军人优先; (4)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警察工作的专业技能;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 二、不得招录为法官助理、书记员、辅助司法警察的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辅助司法警察的情形。
2017年广东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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