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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森林工业职工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根据医院快速发展需要,按照《陕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
根据医院快速发展需要,按照《陕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大学学历证书;招聘岗位有明确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6月6日以后出生); 6、具有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资格。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方法步骤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登陆陕西省林业厅网站(http://www.snly.gov.cn/)、陕西省森林工业职工医院网站(http://www.sxssgyy.com/)下载报名表(附件2),填写后发送至医院电子邮箱;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到陕西省森林工业职工医院人事部门报名; 3、报名时间从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6月10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应于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2日到陕西省森林工业职工医院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执业证及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发准考证。在陕西省林业厅、陕西省森林工业职工医院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 (四)考试 考试以面试答辩形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到面试现场进行确认,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在陕西省林业厅、陕西省森林工业职工医院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从第二名替补,依次类推。考察内容为每位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经历、专业知识、主要优缺点等,考察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有关标准执行。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陕西省林业厅、陕西省森林工业职工医院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陕西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由陕西省森林工业职工医院具体组织实施,医院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林业厅及陕西省森林资源管理局全程指导并监督。 2、本次招聘工作的进展安排、通知等相关事宜将在陕西省林业厅、陕西省森林工业职工医院网站公布。 3、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 六、联系方式 地 址:陕西省森林工业职工医院办公室1(门诊综合楼13楼) 联系人:杨满学 电话:84815355 卢映晖 电话:84826222 邮 箱:sxssgyybgs@163.com 附件: 2016年5月26日 陕西省森林工业职工医院2016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计划表

序号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职称专业学历备注
1临床医生4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45周岁以下
2临床护士1副主任护师及以上护理学本科及以上4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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