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2016年第一次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
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6年第一次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精神,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人才队伍力量,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考调1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名额16名。具体岗位详见《兴文县2016年第一次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具体详见岗位表。
(二)考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
3.具备本公告中《岗位表》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4.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报名第一日止。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兴文县乡镇公务员未满3周年服务期限的。
(4)兴文县公务员(参公人员)近二年年度考核中有未达称职等次的。
(5)未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的。
(6)法律、法规和现行人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程序和方法
(一)自愿报名
本次公开考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2日-23日上班时间内。
报名地点: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股
1.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对象、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兴文县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同时应保持本人在《兴文县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上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通畅导致不能参加考试、考察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牵头,用人单位负责进行,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考调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报考者请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兴文县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经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2份并按要求张贴近期 2 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以及其他与报名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缴费
缴费采取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人。
(四)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3:1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报考了取消岗位的考生于3月24日前带缴费收据到缴费处退费。
1.笔试。各考生务必于3月25日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过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内容详见《岗位表》,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和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wxrsj.com/)上公布。
2.面试。面试按考调计划与参加面试考生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入围人选。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其中不笔试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考调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考调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考调环节。面试缴纳考务费80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3.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折合后进行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笔试岗位总成绩等于面试成绩。
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和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wxrsj.com/)上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调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加试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最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后,由人社部门和考调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考调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结合个人档案考核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是否真实,并对报考者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了解。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合从事所报考的岗位的,取消考调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考察以及未完成体检、考察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综合情况,确定拟调(流)动人员,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和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wxrsj.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调人员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考试成绩及排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因公示取消考调资格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人社局对其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县外考生应在公示期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区县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调出函,并完成调动手续,超过规定时限的取消考调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调,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考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有上下级直接关系的必须回避。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特别提示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县人社局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和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wxrsj.com/)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察、调动的,责任自负。
监督电话:0831-8823027
咨询电话:0831-8823075
附件:1.兴文县2016年第一次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岗位表
2.兴文县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
附件1 | |||||||||||
兴文县2016年第一次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岗位表 | |||||||||||
考调单位 | 考调岗位 | 考调名额 | 条件要求 | 其他条件 | 笔试内容 | 面试形式 | 备注 | ||||
岗位代码 | 岗位性质 | 考调范围 | 学历或学位 | 专业 | 年龄 | ||||||
县政府办公室 | 160101 | 行政机关 | 1 | 宜宾市范围内公务员(经公招录用的参公人员)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以下(即1980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 兴文县乡镇公务员须已满三年服务期 | 综合知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公文写作、宜宾市情、兴文县情、公民道德建设) | 结构化面试 | 工作岗位:县民宗局 |
县国土资源局 | 160102 | 行政机关 | 1 | 宜宾市范围内公务员(经公招录用的参公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语文教育、文秘、应用语言学、新闻学、文秘与档案、新闻与秘书 | |||||
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 | 160103 | 县国土资源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 | 2 | 宜宾市范围内公务员(参公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以下(即1980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 兴文县乡镇公务员须已满三年服务期 | 综合知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公文写作、宜宾市情、兴文县情、公民道德建设) | 结构化面试 | |
县统计普查中心 | 160104 | 县统计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 | 1 | 宜宾市范围内公务员(参公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县规划建设和城管监察执法大队 | 160105 | 县住建城管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 | 2 | 宜宾市范围内公务员(参公人员) | 大专及以上 | 财政金融类;财务会计类或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不限专业) | |||||
县社会保险局 | 160106 | 县人社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 | 2 | 宜宾市范围内公务员(参公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县风景旅游执法大队 | 160107 | 县旅游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 | 3 | 宜宾市范围内公务员(参公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以下(即1980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 兴文县乡镇公务员须已满三年服务期 | 综合知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公文写作、宜宾市情、兴文县情、公民道德建设) | 结构化面试 | |
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 160108 | 行政机关 | 2 | 宜宾市范围内公务员(经公招录用的参公人员) | 大专及以上 | ||||||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 | 160109 | 行政机关 | 2 | 宜宾市范围内公务员(经公招录用的参公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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