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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成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2016年成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及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

2016年成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及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5名(其中:成华区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招16名,成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招19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6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1、应聘成华区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年龄要求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应聘成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年龄要求见《2016年成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区卫计局下属事业单位)》(附件2)。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报考面向经组织选派服务于成华区城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系经组织选派服务于我区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志愿者。

2、服务于我区且服务期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四川省委组织部选派的"大学生村干部"。

3、志愿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7日)且经我区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4、已享受定向招聘政策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不再享受此次定向招聘政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岗位、对象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对象、范围、人数及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016年成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岗位代码为03011(精神科医生)采取考核招聘方式,不参加本次考试的笔试环节。报考该岗位的考生需在2016年3月28日至4月10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前往成华区政府附1号楼成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407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该岗位不进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28-84366815;15680988379。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6年3月28日至4月6日23:59。

审核照片:2016年3月28日至4月6日17:00。

资格审查:2016年3月28日至4月7日17:00。

网上缴费:2016年3月28日至4月7日23:59。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2016年成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岗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报考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人员注册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初审。成华区人社局及建设局、卫计局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6年 4月7日23:59。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6年4月15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 号5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四)报名要求

1、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报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按照公告要求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完全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应聘资格审查表》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应聘人员按照招聘的岗位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原件校验时使用;并于2016年4月13日至16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各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4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分类设置(详见附件),A类为公共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B类为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计算:

公共类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

卫生类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医学基础知识》×60%+政策性加分。

3、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16年4月8日前通过成华区门户网站(网址:www.chenghua.gov.cn)公布。

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16年4月14日前的工作时间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政策加分:

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 3月27日)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应聘人员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6年4月11日-12日的工作时间内到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48号成华区办公大楼1104室,联系电话:028-84331007)递交下列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1)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

(3)所有加分者还须再提供一份《应聘资格审查表》。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责任自负。

(4)报考"面向组织选派服务城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报考其它岗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6年4月29日前在成华区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阅。

7、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原件核对校验

1、校验人员名单: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各岗位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原件校验),达不到各岗位规定面试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降低比例或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有关事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成华区门户网站公布。

2、校验复审内容:原件核对校验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应聘人员在笔试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和打印,本人正面免冠同底半身彩色照片2张)、《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套,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原件,收存复印件1套(证明材料收原件)。

如系在职者,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原件;如系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报考证明;往届毕业生尚未落实接收单位者须提供档案部门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原件。

3、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递补。校验复审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核对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缺额,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通过成华区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卫生类岗位采用1+X方式,除公共部分面试内容外,加试专业面试内容;公共类岗位只参加公共部分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5、缺考面试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后续报考资格。

(四)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华区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下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我区其他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

(一)进入体检人员由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察。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考察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七、公示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成华区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结束后本人放弃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一)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并办理聘用手续。

(二)报到。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三)试用。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服务期。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在我区服务年限应不少于6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本区。

九、咨询及监督

为保证我区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成华区纪委(监察局)派驻建设局纪检监察室 028- 84323206

成华区纪委(监察局)派驻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监察室 028- 84361163

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84331007

成华区建设局:028-84322112

成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28-84366815

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查询网站:成华区门户网站(www.chenghua.gov.cn)

附件:1.2016年成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区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

2. 2016年成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区卫计局下属事业单位)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无关,特此提醒。

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成华区建设局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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