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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招聘副院长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一、招聘原则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3.坚持按单位、岗位、专业对口招聘原则。二、招聘岗位、职责描述及任职条件岗位: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副院长(一)、资格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3.坚持按单位、岗位、专业对口招聘原则。

二、招聘岗位、职责描述及任职条件

岗位: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副院长

(一)、资格条件

1.年龄原则上未超过45周岁(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具有四年以上工龄,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含在读博士)且具有二年以上工龄(工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0日)。

(二)、岗位要求

1.政治觉悟高,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了解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动态,熟悉国家、地方各级国际交流相关的法规及政策;

2.热爱国际交流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具有奉献精神和开拓精神,拥有至少3年以上国际交流相关领域工作经验;

3.擅长组织和管理教学团队,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中英文文字功底,熟悉国际教育的市场推广模式和运作模式;

4.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具有英语国家长期留学或工作经历者优先;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5.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三、操作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按照公布的招聘职位报名,并按各招聘职位规定要求发送个人简历(包含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及近期生活照1张,简历1份)到电子邮箱:253326333@qq.com,标明应聘岗位+姓名+高校人才网。

2.资料审核、通过者将进入面试。

3.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4.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

四、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吉林大学珠海学院人事处

邮编:519041

电话:0756-7629021

电子邮件:253326333@qq.com

联系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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