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A人才网

定兴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报“地条钢”违法生产企业的通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地条钢"一直是国家要求淘汰和严历打击的对象,2017年国家、省、市多次明令要求,要依法依规彻底取缔"地条钢"。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策要求,按照县领导批示精神,县淘汰办从即日起建立打击"地条钢

"地条钢"一直是国家要求淘汰和严历打击的对象,2017年国家、省、市多次明令要求,要依法依规彻底取缔"地条钢"。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策要求,按照县领导批示精神,县淘汰办从即日起建立打击"地条钢"举报机制,特通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地条钢"生产企业。"地条钢"的定义是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等设备熔化、不能有效进行成份和质量控制生产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详细内容可参阅《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关于支持打击"地条钢"、界定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使用范围的意见》(钢协〔2017〕23号)

(二)已取缔的"地条钢"生产企业异地转移或复产。已取缔的"地条钢"生产企业,将生产设备异地转移或转移后复产的。

(三)名不符实的"铸造"企业。打着铸造企业的幌子,违法违规生产"地条钢"的企业。

二、举报处理流程

县淘汰办接到群众举报后(或者是接到省、市交办的举报线索后),在1个工作日内填报完成《"地条钢"违法生产举报线索交办单》,转被举报企业所在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被举报企业的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

三、举报方式

来电、来信和来访均可。

举报电话:0312-6922449

传 真:0312-6922449

来信/来访地址:定兴县通兴东路120号(定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行动起来,提供有价值的举报线索和信息。对举报人及举报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受理期限截止日期2017年6月20日。

定兴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定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7年6月7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