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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公开招聘安全专业技术人员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伊春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隶属伊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伊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
伊春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隶属伊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伊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执法监察支队一大队、执法监察支队二大队各1名。
二、招聘条件
1.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45周岁以下(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男女不限;
5.具有干部身份。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2013年9月27日至10月18日为公告时间,10月21日至10月25日为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2:00至5: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市安监局(新兴西大街5号);
联系电话:3878960;
联系人:聂桂华。
4.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个人简历材料一份;
(6)工作经验证明一份;
(7)其它能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证书及复印件一份,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8)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9)填报《伊春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公开招聘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一份。
5.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6.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公告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由市人社局、市安监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经资格审定后发放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此次公开招聘报名、考试人数若达不到1:3比例,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招聘办法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按照汇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聘用。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含作文)》占笔试总成绩的70%、《行政能力测试》占笔试总成绩的30%,两科一张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
2.笔试分数线确定: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专业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2.确定人选: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三)体检和政审。
由市人社局按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由市安监局组织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
对体检、政审、资格审查不合格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成绩依次递补;考生由于自身原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和落编手续,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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