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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2012年公开招聘编外审判辅助人员简章

发表于:2024-05-02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2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长丰县人民法院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编外审判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司法辅警8名(其中男性6名、女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长丰县人民法院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编外审判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司法辅警8名(其中男性6名、女性2名)、聘用制书记员岗8名、网络管理员岗1名、安全管理人员岗1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司法辅警 1、长丰县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18-28周岁(1984年 9月 1日后至1994年9月1日前出生); 4、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二)聘用书记员 1、长丰县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18-30周岁(1982年 9月 1日后至1994年9月1日前出生)。 (三)网络管理员 1、长丰县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较好的网络管理和维护技能;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18-30周岁(1982年 9月 1日后至1994年9月1日前出生)。 (四)安全管理人员 1、长丰县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18-40周岁(1972年 9月 1日后至1994年9月1日前出生); 4、具有3年以上驾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审判辅助人员 1、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7日(周五)~12日(周三),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长丰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均须填写《长丰县人民法院2012年公开招聘编外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同时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照5张。 (3)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及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4)缴纳笔试费45元/人。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笔试 1报名人数和职位招聘计划的比例应不低于2:1,报名数不足的,按照比例核减职位招聘计划数。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写作。 3、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将在长丰县政府网县法院网站上公告。 六、面试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所报考职位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通知书》领取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3、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与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现场宣布。 4、面试费80元/人。 七、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合成后成绩(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单将在长丰政府网县法院网站上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1、司法辅助警察体检参照录用人民警察项目及标准组织实施,其他职位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项目及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 3、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以多种形式了解考察对象的表现情况,考察工作由县法院组织实施。 4、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的,在进入该职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若出现成绩并列,按确定初选人员的规则执行)。 九、聘用和待遇 1、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长丰政府网法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正式聘用,聘用实行试用制,试用期半年,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予以辞退。 3、聘用合同三年一签,聘用手续由县法院办理。聘用期满后由县法院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4、聘用人员一律不入编制,县法院负责管理使用,签订劳动合同。 5、聘用人员的工资、保险等待遇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暂按照年收入2.8万元标准执行(含保险、服装费)。 十、其他 本简章解释权在长丰县人民法院。 咨询电话:0551-6684712。 长丰县人民法院 2012年8月31日 长丰县人民法院2012年招聘编外审判辅助力量职位设置表
招考人数职位名称职位代码录用人数职位资格条件和要求考试类别咨询电话
专业学历年龄其他要求
28人司法辅警010056不限高中以上18-28周岁男性,身高1.70米以上综合知识0551-6684712
司法辅警010062不限高中以上18-28周岁女性, 身高1.60米以上综合知识
聘用书记员010078不限专科以上18-30周岁性别不限综合知识
网络管理员010081计算机类专科以上18-30周岁性别不限综合知识
安全管理人员0100911不限初中以上18-40周岁性别不限,具有三年以上驾龄综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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