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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2016年第三次招录聘用工作人员17人公告

发表于:2024-04-30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30日,因工作需要,经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岗位 招
因工作需要,经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岗位 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临港开发区2016年第三次公开招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二、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本次招聘报名主要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现场报名地点:区企业服务中心附楼三楼(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临港开发区长江北路西段附三段17号(可在沃尔玛乘坐34路公交车到达) 报考者填写《临港开发区2016年第三次公开招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笔试科目为分析写作;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 、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 采取笔试+面试的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确认,按招聘岗位名额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将在宜宾三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考试总分为100分,测试成绩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区执法支队和区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四)岗位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三)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 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 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需要先进行笔试的岗位,先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待考生进入面试后再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请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按通知单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和身份证参加考试。逾时未到,责任自负。 三、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聘用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测试总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对公示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招聘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补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考核由用人单位牵头组织进行综合考核。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区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三江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一)根据公示结果,由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力社保局)审核确认拟聘用人选。经审核确认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二)按照劳动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对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按《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制度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区管委会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宜临港区发〔2015〕93号)规定执行。 (三)受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5108937、5201157。 六、本公告由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0831-5201157)。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七、相关咨询电话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咨询电话(区号:0831-)

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

区执法支队

3579912

区国土房管局

3621901

区经贸科技局

7198099

区企业服务中心

7198099

(二)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附件:1.临港开发区2016年第三次公开招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表 2.临港开发区2016年第三次公开招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6日 附件1 临港开发区2016年第三次公开招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表
  •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名称

    招聘名额

    最低学历(学位)

    专业条件要求

    其他条件要求

    最大年龄(周岁)

    考评方式

    1

    区执法支队

    办公室工作人员

    1

    本科

    财务管理、企业管理、会计学、会计、会计电算化、财务会计、审计、审计实务、审计学、企业财务管理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具有3年及以上会计工作经历;其中具有会计师资格证,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户籍在翠屏区范围内。

    37

    结构化面试

    2

    区国土房管局

    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

    1

    全日制

    本科

    不限

    限女性,1.具有英语Cet-4及以上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2.身高1.60米以上;3.具有政务服务窗口工作经历(需提供证明材料)。

    28

    笔试+结构化面试

    3

    房地产管理工作人员

    1

    大专

    不限

    限男性,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30

    笔试+结构化面试

    4

    区经贸科技局

    工作人员(一)

    1

    本科

    经济类、工学类、管理类

    35

    笔试+结构化面试

    5

    工作人员(二)

    1

    全日制

    本科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经济与贸易类

    35

    笔试+结构化面试

    6

    安全管理工作人员

    2

    大专

    不限

    具有安全管理工作或文秘相关工作经历。

    35

    笔试+结构化面试

    7

    区企业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一)

    2

    国民教育本科

    土木类

    35

    笔试+结构化面试

    8

    工作人员(二)

    6

    国民教育本科

    不限

    35

    笔试+结构化面试

    9

    工作人员(三)

    1

    国民教育本科

    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学

    35

    笔试+结构化面试

    10

    工作人员(四)

    1

    国民教育大专

    不限

    具有政务服务大厅工作经历(需提供证明材料)。

    35

    结构化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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