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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城34-2片区(东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拟确认实施主体公示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城34-2片区(东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下称"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建安路与新安四路交汇处。项目改造专项规划经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审议光明新区华发片区更新等议题的业务会议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城34-2片区(东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下称"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建安路与新安四路交汇处。项目改造专项规划经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审议光明新区华发片区更新等议题的业务会议审议并获通过。

  本项目更新单元拆除用地面积2.62万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2.06万平方米。(见附件一)。

  就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已通过搬迁补偿方式与权利人理清经济关系。现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项目实施主体确认。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拟确认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现就申请人提供的土地、建筑物权属及单一主体形成情况(见附件二)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2017年 月 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我局将确认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城34-2片区(东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

  一、现场公示地点:

  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建安路与新安四路交汇处。

  二、网上公示网址

  网址:http://bm.baoan.gov.cn/cgb/xxgk_11726/ywxx/qt/

  三、公示平面媒体

  深圳商报、宝安日报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天,自2017年11月7日起至2017年11月13日止。

  五、意见反馈

  1、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意义,请在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宝安区城市更新局提出书面意见。截至日期为2017年11月 13日;

  2、个人反馈的,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地址、联系方式;

  3、单位反馈的,需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地址、联系方式;

  4、如有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地址、联系方式。

  六、联系人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局 章小姐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创业一路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5楼

  电话:29996651  传真:29996665

  特此公示。

  附件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城34-2片区(东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图》

  附件二:《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城34-2片区(东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土地、建筑物权属及单一主体形成情况公示表》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局

  2017年11月7日

  • 附件下载:
  • 公示附件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城34-2片区(东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图.pdf

  • 公示附件二: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城34-2片区(东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土地、建筑物权属及单一主体形成情况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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