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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阜阳市颍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30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30日,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 意,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省级)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2名,颍州区财政局下属事业单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 意,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省级)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2名,颍州区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6名,颍州区 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5名,颍州区招投标中心2名,颍州区旅游局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报考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颍州区财政局、颍州区招投标中心、颍州区旅游局的人员,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专业的应、历届毕业生。
2、报考颍州区审计局财会审计岗位的人员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专业的应、历届毕业生;报考颍州区审计局工程技术岗位的人员,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相应专业的应、历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所报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奉献精神;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后出生)。
3、具备招聘单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1年5月10日在阜阳人事人才网、中国•颍州网、颍州晚报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17日至5月2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2、报名地点:阜阳市第十五中学
3、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③近期小2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
以上证件报名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或有关证明报名,2011年8月10日前仍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取消聘用。
4、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颍州区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进行现场采像。
5、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一经确定,不允许改报。
6、报名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参加考试人员缴纳笔试费90元。
7、采取分单位、分岗位的方式报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须达到3∶1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该岗位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一日内改报其他岗位。
8、报考人员于6月9日持本人身份证、缴费单到报名地点(阜阳市第十五中学)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公共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笔试满分100分(考生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时间:2011年6月1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察与体检
考生笔试成绩公示一周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如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下列优先原则依次确定:学历层次高的优先,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如按以上优先原则仍无法区分,则都作为考察体检对象。对入围的考察体检对象由区监察局、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本办法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 行考察。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对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缺额,按本办法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正式作为拟聘人员,并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相关手续,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岗位按本办法依次等额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监督电话:颍州区纪委、监察局0558-2199639
咨询电话:颍州区人社局 0558-278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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