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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经中国地震局批准,现将辽宁省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度招聘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经中国地震局批准,现将辽宁省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度招聘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3年5月30日-6月5日(工作日9时至17时)。   (二)报名地点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44号(辽宁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319房间)。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携带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辽宁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照片)。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携带毕业证、职称证、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单位聘用合同及交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等。   (四)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笔试或面试人员。   四、考试及考核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是否安排笔试,不需笔试的,直接进入面试阶段。对面试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五、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由单位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中国地震局网站和辽宁省地震信息网上公示7天。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报批手续,经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86580003            附表
  招聘岗位人数  学历、学位  专业  应届   在职
  地震预报研究中心(实验室)  1  博士  地质学、地球物理学  应届
  地震灾害防御中心  1  研究生、硕士以上  地质学、地球物理学  应届
  档案室  1  研究生、硕士以上  情报档案  应届
  财务结算中心  1  研究生、硕士以上  会计学及相关专业  应届
  地震预报研究中心  1  大学本科、学士  地理信息  应届
  地震应急救援中心  1  大学本科、学士  法学  应届
  地震灾害防御中心  1  大学本科、学士  工商管理  应届
  地震灾害防御中心  1  大学本科、学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应届
  应急保障中心  1  大学本科、学士  法学  应届
  财务结算中心  1  大学本科、学士  会计学  应届
  地震台站  1  大学本科、学士  测绘工程  应届
  地震台站  1  大学本科、学士  软件工程  在职
  地震台站  2  大学本科、学士  新闻传播  应届
  地震台站  1  大学本科、学士  勘查技术  应届
  地震台站  1  大学本科、学士  会计学  在职
  地震台站  1  大学本科、学士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应届
  地震台站  1  大学本科、学士  计算机技术  在职
  地震台站  2  大专  审计  应届
  地震台站  1  大专  信息技术  应届
   辽宁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201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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