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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的通知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滁州市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的通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为使新录用公务员尽快熟悉和掌握机关工作的特点、办事程序和工作方法,增强大局意识、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尽快完成

滁州市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使新录用公务员尽快熟悉和掌握机关工作的特点、办事程序和工作方法,增强大局意识、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尽快完成角色转变,适应机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培训有关规定,经研究,定于2016年4月和5月份举办两期全市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2015年新录用公务员317人(不含全市公安机关警察)。调学名单见附件。

二、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坚持中国道路实现民族梦想、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等政治经济理论;建设服务型政府、公共管理基础知识、消防安全知识、依法行政讲座等公共行政管理与实践;常用公文写作、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等公务员知识与实务;廉政教育、大包干精神和沈浩精神现场教学、军训等。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课堂讲授、座谈研讨、现场教学、军训、市内考察等方式进行。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对学员进行综合考核。

培训班实行封闭式管理,全部学员统一安排食宿。学员自备个人生活用品及运动衣履。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班:2016年4月12日至4 月25 日,4 月 12日上午报到;

第二期班:2016年5月4日至5月17日,5月4日上午报到。

(二)培训地点:滁州市行政学院(市委党校 西涧中路4298号,花园路最西头)。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班收取培训费580元(含小岗村现场教学),教材、资料费120元,食宿费1200元。学员培训所需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六、相关要求

(一)参加初任培训是新录用公务员的法定义务和权利,初任培训成绩是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与任职、定级的重要依据之一。凡未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按期任职定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安排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培训,确保参训率100%。

(二)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负责本地学员的通知调学,省以下垂管系统学员由市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调学,本调学文件可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www.cz12333.gov.cn)。请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于2016年4月7日前联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确认参训人员名单,联系人:何茜茜,联系电话:3031818。

附件:1、2015年新录用公务员第一期初任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单

2、2015年新录用公务员第二期初任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单

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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