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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报名截止9月15日)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机关法治工作中专业的作用,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我局按照公开、公正、适度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法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机关法治工作中专业的作用,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我局按照公开、公正、适度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一)参与重大决策、重大纠纷、重大信访。

  1.协助进行自然资源和规划重大行政决策的调研,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及合法性审查工作;就重大决策、行政行为法律方面的意见;

  2.参与可能发生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重大纠纷案件的专家论证,提出解决方案,根据需要书面法律建议;

  3.协助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对涉法事件进行法律风险评估,起草、审核、修改协议、合同、章程等各类法律文件;对重大信访事项提出法律建议。

  (二)代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法律咨询、案件诉讼,法律意见。

  1.为我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各单位的日常业务工作法律咨询,根据需要书面法律建议,对突发事件法律预案;

  2.代理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调解或仲裁案件;

  3.协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及针对性的法律意见。

  (三)法制培训、制度建设。

  1.协助进行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为我局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专题学法活动;

  2.参与法规制度建设,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家审查,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二、参聘条件

  (一)参聘律师事务所条件。

  1.合法设立且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

  2.具有综合各类法律服务的能力;

  3.具有从事政府机关法律服务的专业团队并具有从事政府机关法律服务的经验;

  4.未受到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服务团队负责人条件。

  1.熟悉行政法、自然资源和规划方面相关法律法规;

  2.实际处理过一定数量的与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

  三、聘请程序与方式

  (一)申请。

  有意应聘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交相应材料,材料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律所基本情况,以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业许可证等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2.本单位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3.以往参与政府法律服务的情况,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4.服务团队及具体负责律师的基本情况;

  5.为我局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及案件代理收费标准。

  上述应聘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应于2019年9月15日前送至贵阳市观山湖区桃林路1号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1楼法规处。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二)评审。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法律顾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应聘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各应聘律师及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相关业绩、顾问服务工作方案、案件收费标准等因素,择优确定。

  (三)聘任。

  经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我局将与被选律师事务所签署合同,合同将明确服务我局法律顾问及助手的主要职责及案件代理收费标准。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桃林路1号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1楼法规处。

  联系人:吕凤丹、王朝东

  联系电话:0851-85819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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