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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直属事业单位2011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一、依据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
一、依据原则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制定本方案。

二、单位简介

(一)黑龙江省农垦经济研究所。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富水路95号,是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研所内设研究室、农场管理学会办公室、农场经济管理杂志社等。经研所承担着垦区发展战略研究、改革发展理论创新、经济信息、农场管理学会日常事务、杂志编辑出版等任务,目前还承担着垦区现代化大农业战略规划研究、绿色发展模式创新研究等课题。拟公开招聘人员5名。

(二)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位于哈尔滨市江北大学城中心地带,2001年晋升为高等职业院校,系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直属差额拔款的事业单位,拥有50余年的办学历史。建有食品工程系、制药工程系、护理系、计算机应用技术系、经济管理系、师范教育系、电视艺术系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等7系2部。开设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质量检测技术、生物制药技术、药学、物流、旅游、会计电算化、护理、学前教育、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市场营销等42个专业。现根据学院专业建设需要,拟公开招聘人员7名。

(三)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总医院暨黑龙江省第二肿瘤医院,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双路235号,为正处级事业单位。始建于1969年,原系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总医院。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急救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省、市、农垦系统、铁路系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和哈市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院。医院目前开放床位1000张,职工1000余人,下辖一分院(香坊分院)、二分院(原哈一机职工医院)及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医院科系齐全,专业技术结构合理,设有临床科室40个,辅助医疗科室24个。医院的肿瘤治疗、康复治疗、功能神经外科、心血管病治疗、肾病治疗、手显外科、布病科等已发展成为省内领先的特色专科,某些领域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拟公开招聘人员56名。

(四)黑龙江农垦人才中心,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湘江路88号,是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人才中心成立于1992年,内设人事代理部、人才交流部、人才培训部、综合部、档案管理中心、佳木斯工作站等部门和机构。人才中心的主要职责任务为:负责垦区人才交流服务工作,提供人才信息,承办人事代理业务,为垦区人才工作提供相关社会服务。现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人员1名。

三、招聘职位

详见《2011年下半年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四、报名条件及待遇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等条件;

(五)各职位的具体条件详见《2011年下半年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六)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及应征入役服义务兵役期满的考生,享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

经考试、考核合格聘用的人员,按国家及省统一政策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8月21日9:00至2011年9月5日16:00考生进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选择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二)查询审查结果时间:2011年8月22日9:00至2011年9月6日16: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职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也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

(三)注意事项

(1)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取消招聘岗位或缩减招聘人数。对于急需紧缺的专业岗位,经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复审和录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451)55195197,相关政策请咨询各招聘单位。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及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一)笔试内容主要以与招聘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计划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以专业科目分数高者优先确定人选,若各科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考生可视情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三)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也可采取试讲或实际操作等形式,详见招考计划。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报省人社厅批准后,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由招聘单位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进行。

(二)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对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认定并报省人社厅同意后,分岗位、按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一)按照考试、考核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省人社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省农垦总局人社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指导。

监督电话:省纪委监察厅驻省农垦总局纪检委监察局,电话:(0451)55198212。

十、联系电话

(一)黑龙江省农垦经济研究所

联系人:王洪波

联系电话(0451)55195683

电子信箱:ncglxh@126.com

(二)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联系人:梁琳、冯志丹

联系方式:(0451)88122167

电子信箱:nkzy-rsc@163.com

(三)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总医院

联 系 人:尹艳梅

联系电话:(0451)55197713(办公室)、15945692495

电子邮箱:klwxyym@163.com

(四)黑龙江农垦人才中心

联系人:刘光义

联系电话:(0451)55198652

电子邮箱:lgy5519865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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