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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政府投融资机构公开招聘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安徽人事考试网(http://ah.qcstudy.com/)快讯:为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金安
安徽人事考试网(http://ah.qcstudy.com/)快讯:为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金安区政府投融资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重素质、重能力"的原则,公开招聘金安区政府投融资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投融资机构负责人(4名) 1、区城投公司总经理1名; 2、区城投公司副总经理2名; 3、区城投公司总经济师1名; (二)投融资机构部门负责人(4名) 财务部、融资部、工程建设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各1人。 (三)投融资机构工作人员(10名) 财务部2人、融资部5人、工程建设部2人、综合管理部1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各乡镇街、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团结合作、职业素养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熟悉现代企业管理,了解投融资规则,改革创新意识强,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资本运作能力。 (4)具有国家承认的金融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工程建设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2、机构负责人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拥有较强领导决策能力,能够忠实代表和维护好国家利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总经理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副总经理和总经济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3)参加工作满10年,担任股级(或相当股级)干部满5年,或现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总经济师还应具备相应中级及以上职称。 3、部门负责人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2)担任股级(或相当股级)或以上职务,专业技术岗位干部应具备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助理审计师、助理工程师等初级以上职称及任职资格。 4、工作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财务部:会计学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财务工作流程、财务成本管理和核算工作,能熟练操作财务软件,取得会计师以上职称者优先。 融资部:金融学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4名、法律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1名。 工程管理部: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程领域管理工作经验。 综合管理部:专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行政管理、劳动人事管理、综合文字、新闻宣传等相关工作经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0日至5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金安区委组织部415室 3、报名者需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交《金安区政府投融资机构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明确姓名、参加工作时间、现任职务及任职时间、同意报考意见)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等;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4张。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区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作弊、在考核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聘用资格。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少数特殊岗位(紧缺专业)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至1:2比例开考;若仍达不到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因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18日(上午8:30-11:30)到金安区委组织部415室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并由区委组织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当场对改报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 (三)考试:考试由区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考试采取笔试加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投融资类专业知识、管理基础知识、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等,满分为100分。 2、面试 (1)按笔试成绩高低1:3比例进入面试。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查应试人员胜任投融资机构工作岗位的基本素质、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注重对应试人员责任心、执行力、综合管理能力、行业经营管理能力等素质的考察,满分为100分。 为确保应试人员基本素质,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如同一岗位合成总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以笔试中最后一题主观题成绩排序。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并在"金安区政府网"、"金安先锋网"上进行公示。 体检原则上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一次。 (五)考察 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抽调人员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聘用建议,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研究提出聘用意见,报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后,在"金安区政府网"、"金安先锋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予以审批试用。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相关待遇 1、按照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聘期合同制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每个岗位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后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决定解聘或续聘。 2、聘用后,行政、工资、组织等关系转入投融资机构,在原单位的工作职务一并解除。 3、招聘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1)基本薪酬:总经理12万元,副总经理10万元,部门负责人8万元,普通工作人员7万元。(2)绩效薪酬,按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综合考核,年终由区政府给予绩效考核评价,完成绩效目标、制度执行良好、无违规违法等现象,一次性发放绩效薪酬:总经理8万元,副总经理7万元,部门负责人6万元,其他工作人员5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政策性发放不再重复享受。 应纳税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由个人缴纳,应由单位承担的由单位缴纳。 相关工作人员离开投融资机构重新安排工作后,以上薪酬待遇同时取消。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通报所在单位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次招聘由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相关信息:请登录"金安区政府网"、"金安先锋网"。招聘考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和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金安区委组织部:3261191、3261197 金安区财政局:3261371 附件:金安区政府投融资机构招聘人员报名表 金安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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