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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辽宁省铁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根据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经铁岭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2年铁岭县公开招聘返乡就业大学生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2010年、
根据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经铁岭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2铁岭县公开招聘返乡就业大学生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学位的铁岭县生源未就业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适应要求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在铁岭人事人才网(www.tlrc.gov.cn)、中国.辽宁.铁岭县综合门户网站(www.tielingxian.gov.cn)和铁岭县广播电视台上发布。 (二)报名 1.时间 2012年8月17日至8月19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周六、周日不休息) 2.地点 铁岭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6楼(银州区工人街原春园宾馆对过)。 联系电话:024-78833252 024-74843303 3.名方式 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一方工作单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及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件等原件和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填写《2012年铁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报名者每人交考务费100元(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持相关证明免交考务费)。报名者只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一致。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足1:2时,将取消或消减该招聘计划。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由县委组织部、县纪检委和县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 1.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采用标准化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予聘用。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200分。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照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公示及聘用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1.公示期满无疑义的,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手续。 2.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3.聘用后即具有与在岗正式职工同等身份,按国家现行政策享受工资待遇。 4.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1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5.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铁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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