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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阜阳市质检所公开自主招聘公告

发表于:2024-04-30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30日,为做好2016年度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现就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公开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
为做好2016年度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现就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公开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6年度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公开自主招聘工作人员2名,招聘计划(岗位)在阜阳人事考试网(www.fyrsks.com)、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fyldbz.gov.cn)、阜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fyzj.gov.cn)等网站上公布。   三、公开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质检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身体、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学历、年龄、工作经历、专业考试科目设置等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步骤   招聘考试工作全程委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址: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阜阳市颍州区淮河路2009号。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8日至6月12日,逾期不再补报。   (一)提供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三张,填写《阜阳市市直单位公开自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报名费用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三)笔试开考比例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特殊岗位经人社部门同意可降低比例开考。   考生于6月23日-24日到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二)》和《文秘类》两科,每科满分120分。   《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文秘类》包含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秘书学四个专业。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6月26日上午8:00-9:30分《公共基础知识(二)》,10:00-12:00分《文秘类》。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六、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排序,《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再相同的以主观题成绩排序。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复审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报考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待发"的书面证明,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主管部门在资格审查表上盖章同意,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七、回避   在招聘工作中,招聘单位的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按规定回避。   八、成绩公布   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确定后在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阜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因故出现人员缺额的,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阜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示7天。   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待遇   自聘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工资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标准执行,保险按照企业规定缴纳"五险"。   十二、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的其他有关信息,陆续在阜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8-2326615,0558-2326730;   监督电话:0558-2182925。 附件:招生计划和资格审查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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