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A人才网

2016年度怀宁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16度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16度年怀宁县人民医院、怀宁县中医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经县政府批准,2016年度怀宁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25名、怀宁县中医医院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具体招聘专业、人数、报考条件等详见《怀宁县2016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它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规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假期正常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怀宁县卫计委二楼。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须填写《怀宁县2016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现场领取,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两寸照片3张。报名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岗位所需的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四、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2:1(不含研究生岗位),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五、考试 (一)笔试 考生在笔试前一天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研究生岗位免笔试) 。 1、笔试时间:2016年6月25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岗位代码101-109、201-207:医学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 岗位代码110: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 4、笔试分值: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分,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爱岗意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3、研究生岗位考生面试分值满分100分,按100%计入总分,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4、其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 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分值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分,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若出现合成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体检工作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县级公立医院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怀宁县人社局网站、怀宁县卫计委网站上公示一周。 (二)签约聘用: 2016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2016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自愿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待遇 聘用人员聘用期间待遇按照省人社厅、医改办、编办、财政厅、卫计委《关于完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5】29号)文件要求,实行备案制管理,与审批编制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九、有关事宜 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怀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怀宁县卫计委网站、怀宁县人社局网站查询。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 询 电 话: 0556-4633700(县医院) 0556-4637760(县中医院) 监 督 电 话: 0556-4611228(县监察局) 0556-4633730(县卫计委) 附件: 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怀宁县人民医院 怀宁县中医院 2016年6月3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