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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关于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攀枝花考区)体检事宜的公告

发表于:2024-05-02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2日,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就2016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攀枝花考区)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就2016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攀枝花考区)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2016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总成绩招募(攀枝花考区)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在公务员体检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三、体检通知书领取及体检时间安排 入围体检人员请于2016年7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6办公室领取体检通知书,并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体检时间为2016年7月22日。联系电话:0812-5552609。 四、体检须知 1、体检人员应于体检当天上午7:30时前到达体检通知书上指定的地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体检通知书报到参加体检。超过7:30时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必须到指定医院按体检标准、程序进行,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处于月经期请在体检前主动告知医务人员,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在体检前告知医护人员,勿做妇检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孕期结束后再补检。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考生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7)体检医师和单位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可做出判断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体检中严禁考生向体检医生自报姓名,否则视为违纪。 附件:附件:三支一扶体检名单.xls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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