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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关于平昌县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体检和政审考察的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根据《平昌县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将体检和政审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体检 1、体检资料准备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6年7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
根据《平昌县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将体检和政审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体检 1、体检资料准备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6年7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带上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到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五楼人事股填写体检表。 2、体检时间 2016年7月22日(星期五) 3、体检费用 体检费300元,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4、体检要求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2016年7月22日上午7:30到指定地点(填体检表时通知)集合统一参加体检。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习惯,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不进食、进水,保持空腹。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未接到复检通知,视为体检合格。 二、政审考察 1、体检合格的考生请到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开具调档函(在编人员到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开具商调函)到档案存放机构办理提档手续,并于2016年8月10日前将个人档案交或邮寄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五楼)。 2、体检合格的考生请在平昌县人社局、卫计局网上自行下载《平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以下简称《政审考察表》),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根据自身情况持《政审考察表》到相关部门进行政治思想鉴定,加盖公章,并于2016年8月10日前将《政审考察表》交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五楼)。 政审考察工作由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非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档案和《政审考察表》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平昌县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 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体检和政审考察的公告 2、体检人员名单链接地址http://www.pcrs.gov.cn/DocHtml/856/16/07/00118295.html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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