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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2016年招聘幼儿园教师面试资格复审递补公示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因6月17日幼教招聘资格复审有6人放弃,根据规定,现递补6人。现将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序号岗位岗位代码准考证号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合成成绩1幼儿教育A
因6月17日幼教招聘资格复审有6人放弃,根据规定,现递补6人。现将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序号岗位岗位代码准考证号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合成成绩
1幼儿教育A104011604010302517467.1
2幼儿教育A104011604010101577166.8
3幼儿教育A104011604010330646866.8
4幼儿教育B104021604010906786367.5
5幼儿教育B104021604010707597066.7
6幼儿教育B104021604010604587066.4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6月24日(下午2:30-5: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2室(县政府三楼,店埠镇人民路15号,联系电话:0551-67724912,市内可乘37、38、39、40路公交车至店埠镇)。 三、具体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一)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 (二)已完成学业计划,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尚未发放应届生须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1、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书的,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已修完学业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正在办理的,须提供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于2016年7月前发放"的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并提供复印件; 2、全日制师范类应届高校毕业生幼教资格或普通话等级已通过,证书正在办理的由毕业院校(非全日制毕业生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提供"幼儿教师资格(普通话二级甲等)各科成绩合格,已具备幼儿教师资格(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于2016年7月前发放"的证明和成绩单,并提供复印件; 3、上述人员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须于2016年7月30日前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人员,还须携带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表彰、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被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每人缴纳80元面试费。面试地点、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肥东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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