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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2016年招募“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工作通知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根据《宿州市2016年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开展"三支一扶"工作公告》要求,现将埇桥区2016年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计划
根据《宿州市2016年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开展"三支一扶"工作公告》要求,现将埇桥区2016年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计划招募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2 、若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以《综合知识》分数高低为依据,确定笔试入围对象。(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6月30日8:00-11:30,14:30-17:30,逾期不办理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403室)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1、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或生源地证明材料等。 2、属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基层特定岗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主管部门开具在岗证明材料等;服务期满的西部志愿者需提供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证,尚在岗服务的西部志愿者需提供同级团委开具的证明材料等。 3、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就业推荐表办理资格复审。至2016年7月30日前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以上均为原件)的,取消招募资格。 五、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复审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联系电话:埇桥区人社局事业股 0557-3035770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7日 2016年度埇桥区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序号岗位代码姓名准考证号服务方向笔试总分
140001苏莹莹1604010211支教140
240001刘青1604010428支教138.5
340001杨瑾1604010425支教134
440001莫洋洋1604010203支教133
540001刘锦1604010302支教129
640002李长妍1604010506支医139.5
740002李丹丹1604010601支医139.5
840002宗涵1604010521支医120
940002彭仁杰1604010523支医118.5
1040002马健男1604010530支医116.5
1140002褚盼盼1604010612支医115
1240002邓雪红1604010606支医114.5
1340003牛力1604010620支农-水利126.5
1440003张晨1604010625支农-水利117
1540003蔺晶晶1604010630支农-水利115.5
1640003王子衡1604010701支农-水利112.5
1740004张振亚1604011521支农147
1840004秦方方1604012120支农146.5
1940004周听雨1604011420支农143.5
2040004孙长建1604011309支农140.5
2140004沈潜1604011812支农138
2240004许耐1604011708支农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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