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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13年人事派遣招聘公告

发表于:2024-04-30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30日,湖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是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一)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制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编制全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湖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是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一)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制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编制全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有关规划。 (二)负责全省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组织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固体废物处置单位编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组织开展全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调查工作,建立固体废物管理数据库。 (三)具体实施并指导市(州)、县(市、区)环保部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统一编制并发布全省固废污染防治信息;负责组织对固体废物综合处理或者集中处置单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审批工作中的技术审核工作,并对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取得进口废物批准证书的单位进行监督;对全省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交换、利用处置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实施省内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审批工作。 (四)参与涉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新、改、扩建项目的技术审查和项目验收工作;参与上市(融资)项目中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环保核查;参与固体废物综合处理或集中处置建设项目的审查及项目竣工验收;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三同时"执行情况跟踪管理;参与固体废物有关限期治理项目的监督管理和验收;参与与固体废物有关的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 (五)协助省环保厅处理全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对违反固体废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固体废物代处置工作。 (六)组织开展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有关政策调研工作,参与推广能够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先进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负责组织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有关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上岗培训。 (七)负责全省工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全省工业污染场地土地污染状况调查和技术评估,组织、指导、监督污染场地的现场防护、清理、废物转移、处置和污染场地的治理修复工作。 (八)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国际环境公约在省内的履约工作和项目。 (九)承担省环保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因工作业务发展需求,今年计划采用人事派遣方式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现面向全国211院校公开招聘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等相关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1名。现将招聘事宜予以公布,欢迎有志者报名竞聘。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科室专业人数资格
履约与 技术科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类;11、本科为同专业学历背景; 2、具有较好的环境理论功底、良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使用计算机、网络和Office及CAD绘图等软件; 3、熟悉固体废物管理相关知识者优先; 4、有公开发表研究成果的优先;具有固废相关项目管理经验者优先。 5、硕士研究生要求年龄30岁以下,博士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取得注册环评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等相关执业资格者条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

二、招聘程序

1、自发布招聘启事之日起,应聘者在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官方网站下载《2013年湖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人事派遣聘用人员招聘信息一览表》(见附件),按照填报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连同电子个人简历一并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于2013年10月20日前(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发送至指定邮箱。并请注意:1)Word或者PDF格式的电子个人简历,简历文档按照"姓名-专业-毕业学校"的方式命名。2)附件不要超过2M,附件包括学位、学历证明以及相关论文(均附扫描件)。3)邮件正文提供个人情况简介。4)邮件主题注明"姓名-专业-毕业学校"。5)填写"湖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人事派遣聘用人员招聘信息一览表",请按样表中的填写格式,各应聘人员提交的招聘信息一览表须用"姓名-专业-学校"命名。 2、应聘者简历经中心人事部门汇总后,初步筛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长名单,并提交中心招聘录用委员会审查、筛选、确定笔试、面试人员短名单。 3、中心人事部门会电话通知进入短名单的人员在指定时间参加笔试及面试,计划在10月下旬组织笔试及面试,请应聘者保持电话畅通。未进入笔试、面试名单的人员不再单独通知。 三、录用手续 1、招聘考试完毕后5日内,我中心将电话通知录取人员报到时间、地点,告知相关录用手续的办理要求。 2、被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我中心报到,确在规定时间内难以来中心报到者,应于报到截止时间前5日通知我中心,说明相关情况,否则,我中心将对已录用者作弃聘处理。 四、岗位待遇 所有新聘的人事派遣人员,实行一个月的实习制度。一个月实习期满后并经科室考核合格后,按《湖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人事派遣人员管理办法》,由我中心委托人事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工作绩效考核,享受人事派遣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 五、联系方式: 湖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人事部门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八一路346号 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电话:027-87167399 E-mail:920468666@QQ.COM (如有疑问,请在递交简历时的邮件正文中提出,将统一给予回复。) 湖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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