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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阳市公众气象服务中心招聘编制外用工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根据工作需要,襄阳市公众气象服务中心招录编外用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统一规范、公开公平、竞争择优、注重实绩。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1名。 三、招聘岗位 襄阳市公众气象服务中
根据工作需要,襄阳市公众气象服务中心招录编外用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统一规范、公开公平、竞争择优、注重实绩。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1名。 三、招聘岗位 襄阳市公众气象服务中心12121、气象短信编辑。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后出生)。 (五)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学历、技能等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3.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功底; 4.相关专业特长且有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 5.具有襄阳市内常住户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通过襄阳气象网站(www.xyqxw.gov.cn)公布招聘公告; 2.应聘人员填写《襄阳市公众气象服务中心招聘编制外用工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机动车驾驶证等证件(扫描件),于8月5日前网上报名。由用人单位进行初审。报名邮箱:286021646@qq.com (二)资格审查 襄阳市气象局人事教育科负责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核。复核时,初审合格人员必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机动车驾驶证等证件原件。 (三)考试和面试 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和面试,具体方式与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由襄阳市气象局人事教育科负责实施。考核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合格后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其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根据空缺名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与签订聘用合同 对考核、体检合格者,在应聘单位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气象局人事教育科通知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五、就业安排与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用人单位编外人员进行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按岗位要求签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间,按襄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按月1500元/月工资标准执行。 六、其它事宜 (一)本次招聘由襄阳市局人事教育科负责咨询与解释。 (二)联系方式: 市气象局人事教育科丁宏大(0710-3533664) 任焕庆(0710-3533674) 附件:襄阳市公众气象服务中心招聘编制外用工报名表 襄阳市气象局人事教育科 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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