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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湖北省荆门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荆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荆政办发〔2012〕93号),为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荆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荆政办发〔2012〕93号),为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2013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名,其中:管理人员8名,专技人员34名,工勤人员1名。具体岗位详见《2013年荆门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工作经历等其它条件(见《2013年荆门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专业工作经历和年龄截止时间为:2013年 5月31日。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5月27日至5月31日(8∶30至17∶00)。
报名地点:荆门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荆门市象山大道南端)。
(二)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先下载并填写《荆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也可现场填写),持国家承认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其他证书、个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寸)3张,附电子版照片(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30kb);通过初步资格审查后,现场办理缴费手续,50元∕人。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报名时减免费用。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随时发现随时查处,请报考者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开考比例:计划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没有达到1:3报考的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由荆门市人事考试中心通知考生调整报考岗位或退还缴纳的费用。
(五)准考证网上下载打印时间:
2013年6月17日8∶30至6月19日17∶00登录荆门市人事考试网(www.jmrsks.org)下载打印准考证。
联系电话:0724-2331135。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及形式
报考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须考试的科目及形式,详见《2013年荆门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考试科目。
本次考试内容参照《2013年度湖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6月下旬通过荆门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
六、面试
根据市人社局研究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经确认可依次递补,原则上报考人员不足1:3比例的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评委当场评分的方式时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出每名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只参加面试的考试人员,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逾期提供或没有提供的视同放弃。
七、考核与体检
按考生考试的综合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者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考核工作人员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报市人社局核实确认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开,公示期7天。
九、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实行人事代理。
政策咨询电话:0724-2332968
考务咨询电话:0724-2633800
监督举报电话:0724-2373039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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