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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社区网格管理监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2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2日,根据《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2〕106号),结合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十堰市社区网格管理监管中心(市综治办下属
根据《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2〕106号),结合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十堰市社区网格管理监管中心(市综治办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从事城市社区网格信息化管理、文员等岗位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三)优先录用条件
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用十堰城区在岗网格管理员。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1、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系统监管岗位2名,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计算机或电子信息相关专业。
2、文员岗位1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法律、新闻传媒等相关专业。
3、年龄要求: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以放宽至3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及缴费
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1月7日至1月8日(上午8:00-下午17:00)期间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hbsyrss.gov.cn),提交报名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网上缴纳报名费150元/人。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经核实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改报。报名、缴费并确认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予以减少或取消,1月9日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2013年1月9日到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现场改报。岗位被取消且不愿改报的考生退还已缴报名费。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1月10日至11日期间,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十堰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719-8650722。
四、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3、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计算总分,于1月8日17:00前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优惠申请表》交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4、笔试结束后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并公布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五、资格审查
2013年1月15日至1月16日到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1份(须网上报名后打印)、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月17日在上述网站公布递补资格审查考生名单。递补资格审查考生于1月18日到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若招聘岗位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2013年1月21日在上述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六、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进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招聘人选均通过十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19-8654933
举报电话: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719-8650721;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堰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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