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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兴山县2012年招聘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2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2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县农业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和专业 招聘计划2名,其中土壤肥料工作站(农产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县农业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和专业 招聘计划2名,其中土壤肥料工作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工作人员1名,县植保站工作人员1名,所需专业为农学、食品质量与安全、农业资源与环境、植保、土木工程、会计学专业。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根据报名人数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考核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0%。 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函[2011]614号)规定,对在湖北省内"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专门项目服务满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及相关部门单位审查盖章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此项优惠政策只享受一次。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行为规范,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并忠于农业事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3、身体健康。 4、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至1982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县农业局、县人社局于2012年6月 27日通过新闻媒体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兴山县农业局人事股现场报名,报名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1份 传真报名:应聘人员将填写好的应聘人员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到农业局人事股先报名,传真号0717-2584093。7月24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若传真的相关证件不真实,在复审时不符合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对于应届毕业生可执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报名(证明材料必须写明是否全日制毕业生、所学专业,何时可拿毕业证等有效证明)。 报名时间:2012年 6月27日至 7月24日。 2、资格审查 招聘办公室于2012年7月25日上午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颁发准考证。 (三)招聘 1、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12年7月 27日上午 8:00至10:30,地点:县人社局六楼会议室。笔试成绩于7月27日下午1:30在县人社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公布。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为2012年7月 27日下午2:30,地点在县人社局六楼候考室(县人社局六楼会议室)请进入面试考生必须于下午2:30以前进入候考室,面试开考时,迟到的考生不准进入候考室,并被取消面试资格。 3、考核。由县农业局、县人社局负责考核。《兴山县2012年招聘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评分表》附后。报考人员必须于2012年 7月 24日前对照《考核评分表》将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给县农业局人事股,过期不予计分,造成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4、综合成绩公布。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于2012年 7月 27日晚上8:00前在农业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和县人社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公布。 5、体检。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湖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考察。对于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农业局、县人社局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则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县农业局在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和农业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聘用。公示结束,聘用人员确定后,聘用人员必须在2天内(节假日除外)到县农业局报到,县农业局应在7天内(节假日除外)到县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不办者,将自动取消聘用资格,人员不再予以递补。延期造成的后果由聘用人员或聘用单位自行负责。 五、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农业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实行人事代理和签订聘用合同,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政策落实相关待遇。 六、招聘工作纪律 1、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当即取消招聘工作资格,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者,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2、考生必须遵守招聘的各项纪律,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尊重工作人员,凡干扰招聘工作秩序,聚众闹事,辱骂恐吓工作人员的,当即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电话:15872558066 联系人:周璇 附:表一、 兴山县2012年招聘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评分表.doc 表二、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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